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根据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编办发〔2021〕21号),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制定了《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是控制政府运行成本、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必然要求。上级要求要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2021年9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用工岗位、经费保障、日常管理及职责分工等相关规定,其中要求“各地要规范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程序,在核定控制数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招聘”。
按照中央有关精神以及省文件有关规定,市委编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起草了《指导意见》等3个文件,并多次召开座谈会调研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制定了《指导意见》。
1.《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编办发〔2021〕21号)
2.《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杭编〔2022〕44号)
1.全面实行公开招聘。明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除政策性安置、特殊岗位需求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合理设置人员条件。明确编外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要符合杭编〔2022〕44号文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3.严格规范招聘程序。明确公开招聘应按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开招聘结果等环节的相关规定。
其中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同时规定了免于笔试的情形,招聘单位还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招聘。
4.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主管部门、用人(用工)单位在组织公开招聘中履行的相关职责及要求。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图文解读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指导意见(试行)》意见的公告的收集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