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中央和地方对每位接受培训的贫困残疾人补贴费用原则上不少于500元,中央财政每人补贴200元,其余部分由 各地向财政部门申请解决。省、市、县三级可在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实际情 况,自行确定补贴标准。
任务目标:“十二五”期间,帮助1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能,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省残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本省的项目实施细则;将中央下达的培训任务和补贴资金分解下达到项目实施县。县残联按照本省项目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项目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依托政府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社,有计划地组织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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