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关于举办“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 (初、 中、 高级) 培训的通知 粤石协[2014]23 号 各会员单位、 石材养护企业: 为解决石材应用护理行业发展中人才短缺, 培养护理行业高技术人才, 强化养护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促进石材养护行业规范化, 提高我省石材护理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引导石材护理企业不断走向“重视工程质量, 提高服务水平、 促进行业发展”的良好态势, 经广东省石材行业协会与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研究决定于 2014 年 12 月 11-13 日在广东举办第十届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第 21 届广州国际酒店用品展同期举行...
关于举办“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 (初、 中、 高级) 培训的通知 粤石协[2014]23 号 各会员单位、 石材养护企业: 为解决石材应用护理行业发展中人才短缺, 培养护理行业高技术人才, 强化养护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促进石材养护行业规范化, 提高我省石材护理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引导石材护理企业不断走向“重视工程质量, 提高服务水平、 促进行业发展”的良好态势, 经广东省石材行业协会与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研究决定于 2014 年 12 月 11-13 日在广东举办第十届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第 21 届广州国际酒店用品展同期举行), 现将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班特色 1. 双证颁发: 理论和实操考试均合格者, 将颁发双证: 1、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并加盖公章的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全国通用, 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 证书可在网上查询, 2、 由广东省石材行业协会、省石材应用护理委员会联合核发并加盖公章的石材养护从业资格证书。 本次培训, 将帮助企业在招标投标和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