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是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全面发展的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医院致力于立足山西、辐射全国,以培养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高层次口腔医学人才为目标。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人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以后出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期间,应聘者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压缩命名后以“添加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专业(方向)+姓名”,要求内容清晰,信息完整,不按条件发送材料者概不接受报名:
1.《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可附页)。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本科、硕士研究生)扫描件。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海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执业资格证(含所有变更注册记录)扫描件(有则提供)。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初步审核符合医院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医院统一组织考核。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时间1-2周,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综合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包括但不限于:理论考核、外语能力、写作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招聘职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员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接到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结果等信息。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医院自主公开招聘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