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环境管理服务规范——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环境消杀
、根据服务合同约定的清洁标准、定期保洁工作内容等,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
⑴小区主干道、广场、商业街、单元门口、人行及车辆主出入口:地面无杂物、无积尘、无污迹、无积水。
⑶首层大堂、电梯轿厢、多层楼梯:地面无杂物、无灰尘、无污迹;墙面、门窗、扶手及其他公共设施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⑹水景喷泉水质不浑浊、无明显沉淀物和漂浮物;物业管理小助手。水质不发黑、无异味、无杂物、无漂浮异物。
⑼垃圾房、垃圾桶、果皮箱无超载、无强异味、无蚊蝇滋生、无污水横流、不影响观瞻,外表无污迹。
6、清洁过程中如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造成不便,现场应设置明显标识,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⑵小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堆积在非指定垃圾堆放区域,滞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
⑷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时尽量减少噪音、异味等影响,及时清理散落垃圾、渗漏的垃圾水。
⑻小区内餐饮、超市等商业产生的特殊垃圾通过协议约定清运方式,不污染小区环境。
3、对消杀药品的储存、领取与使用环节进行有效控制,按危险品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药品。
⑴消杀前(含绿化),提前将计划在小区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消杀时间、对象、范围、注意事项等。
⑵投放与喷施消杀药品的场所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宠物、小孩误食。
⑶垃圾桶、垃圾房等处无普遍性的蚊蝇飞舞;下水井无明显蟑螂活动;公共区域无明显的鼠洞、鼠粪、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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